驴是文人们最佳的旅行工具。像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太俗。倒不如陆游诗:”身上衣裳杂酒尘,远游何处不销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酷呆了!但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们却向来缺乏普遍的关爱小动物的人文情怀,骑着一头大汗涔涔的小青驴,却只顾揽镜自怜式的吟风颂月,于心何忍?倒不如西方十九世纪的一些行吟者,牵着一只鲁钝而又和易的毛驴,即省了脚力又多个良伴,还避免了拉封丹寓言式的尴尬,何乐不为?
斯蒂文森十分珍惜自由自在的日子,他曾几次去法国作长期旅行。有一次,正如《携驴旅行记》中所述,他离开家乡独自来到山地市镇莫纳斯提埃,赶着毛驴横穿过塞文山区,一路上随处与偶然相识的人闲聊,到夜里睡在星光下。一路上,法国南部山区的风物卷随着作者旅程的推进徐徐呈现在读者面前。还有,不得不提及的是书中另一个主人公“小温驯”。“小温驯”是作者为其旅伴小毛驴起的名字。作者以诙谐幽默的笔触描述了作者小知识分子式的幻想在丝毫不谙人文风情的“小温驯”面前的彻底破产,从而导致与“小温驯”一路上颇具张力的关系,读来妙趣横生,令人不禁掩口而笑。